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形
一、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形
1.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比如患者突发严重心脏骤停,医生立即进行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虽可能有一定后果,但这是为挽救生命的必要举措,不属于医疗事故。
2. 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例如某些患者对常规药物有罕见的过敏反应,即便医生按规范操作,仍出现意外情况,这并非医疗事故。
3. 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像新出现的罕见疾病,目前医学技术难以准确诊断和有效治疗,导致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
4. 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只要输血过程严格遵守规范,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感染,不属于医疗事故。
5. 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比如患者拒绝配合治疗,自行中断医嘱等,由此造成的后果与医疗行为无关。
6.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如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医院无法正常开展医疗工作,出现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
二、有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以下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1.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比如患者心跳骤停,医生立即进行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即便可能有一定不良后果,也不属于医疗事故。
2. 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像有些患者对某种药物严重过敏,虽医生用药前按规范做了皮试仍发生过敏反应。
3. 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比如罕见的疾病突然发作且难以提前诊断和预防。
4. 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 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例如患者拒绝配合医生治疗建议。
6.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如突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影响医疗救治。
三、医疗事故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1. 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这是医疗事故认定的关键证据。
2. 医疗费用凭证:如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等,可证明因医疗行为产生的费用支出。
3. 检查检验报告:如各项检查的结果报告,辅助证明医疗过程及病情变化。
4. 护理记录:能反映护理情况及对患者的照料过程。
5.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这些记录体现了医院对病情的分析和处理过程。
6. 与医护人员的沟通记录:如对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若涉及重要医疗事项交流,可作为证据。
7. 现场实物:如药品、医疗器械等,必要时可封存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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