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有谁鉴定的
一、医疗事故有谁鉴定的
医疗事故鉴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具体来说:
1.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3.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鉴定时,专家鉴定组会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通过这种专业鉴定,明确责任归属,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二、医疗事故赔偿怎么赔
医疗事故赔偿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首先,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医疗费按实际发生计算;误工费根据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其次,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
再者,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赔偿具体数额需根据医疗事故等级、责任程度等,按照相关计算标准精确核算。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三、医疗损害鉴定如何做
1. 医患双方先共同选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可协商选择,若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
2. 提交鉴定材料。患方一般要提供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医方要提供其保存的全部病历资料、医疗行为的相关说明等。
3. 鉴定机构受理后,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专家鉴定组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进行分析、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
4. 鉴定过程中,医患双方有权陈述意见和理由,还可申请专家鉴定组成员回避等。
5. 拿到鉴定意见后,若对结果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再次鉴定,但需有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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