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怎么认定
一、医疗事故怎么认定
医疗事故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即合法的医疗单位及医护人员。
2. 行为具有违法性,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 主观上存在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
4. 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损害后果达到一定程度。
5. 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认定时,需经专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事故等级等,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二、怎么鉴定医疗事故
鉴定医疗事故一般按以下步骤:
1.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或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若对医疗纠纷处理有争议,卫生行政部门可移交医学会鉴定。
2. 医学会受理后,组建专家鉴定组。专家由医学、法学等多领域专业人员组成,人数为单数。
3. 鉴定时,双方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病历、诊断证明等。专家鉴定组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结合专业知识,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进行分析判断,作出鉴定结论。
4. 当事人若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由省级医学会组织。
三、医疗事故怎么取证
1. 及时封存病历:这是关键。病历是医疗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患者有权要求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封存,包括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封存后双方共同在封口处签字,确保病历原始性和完整性。
2. 收集诊疗相关材料:如检查检验报告、影像片子、医嘱单等,这些能反映诊疗过程。注意保存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让医院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3. 留存现场实物:若有输血、输液、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要及时对剩余药品、液体等进行封存保留。同时可对输液器、注射器等实物拍照记录外观及相关标识。
4. 记录诊疗过程:患者及家属要尽量详细回忆就医期间的症状变化、医生的诊疗操作、护士的护理情况等,如有可能可通过录音录像记录,但需提前告知对方且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5. 获取证人证言:如有同病房患者、家属或其他在场人员目睹诊疗过程,可请他们出具书面证人证言,说明所看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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