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漏诊怎样才算造成损害呢
一、骨折漏诊怎样才算造成损害呢
骨折漏诊造成损害需从以下方面判断:
首先,看是否导致病情延误。若因漏诊未及时治疗,使骨折部位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如骨折移位加重、骨折不愈合或畸形愈合等情况,这明显对患者身体造成了额外损害。例如,原本简单的骨折因漏诊,导致需要更复杂的手术治疗。
其次,考量患者身体功能受限程度。漏诊可能使患者肢体活动能力下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比如下肢骨折漏诊,患者行走、负重能力受到影响,导致无法正常上班或进行日常活动。
再者,评估精神方面的损害。长时间的疼痛、治疗过程的折磨以及对未来健康的担忧,可能给患者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和焦虑。
最后,关注医疗费用的增加。因漏诊导致后续治疗费用增多,包括额外的检查费、手术费、康复费等,这也是判断损害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骨折漏诊符合上述一个或多个情形,一般可认定造成了损害,患者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漏诊导致死亡属于医疗事故吗
漏诊导致死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判断漏诊导致死亡构成医疗事故,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漏诊行为;二是该漏诊行为违反了相关诊疗规范;三是漏诊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失。
例如,若医生在诊疗时未进行必要检查,遗漏重要病症,且该病症未得到及时诊治最终导致患者死亡,这种情况可能构成医疗事故。但如果患者病情复杂隐匿,以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避免漏诊,或即使没有漏诊也无法改变死亡结果,那么漏诊导致死亡可能不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若怀疑漏诊导致死亡属于医疗事故,可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明确。
三、什么情况下漏诊属于医疗事故
漏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判断,符合以下情况时漏诊属于医疗事故:
第一,诊疗过程存在过失。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诊断时,未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比如,医生在检查时粗心大意,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全面检查,导致未能及时发现病症。
第二,漏诊造成损害后果。患者的身体因漏诊受到伤害,出现了如病情延误加重、增加额外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医疗费用等不良后果。
第三,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患者所受损害是由漏诊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若即便没有漏诊,患者仍会出现同样的损害后果,那么漏诊就不属于医疗事故。
第四,主体为合法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只有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漏诊,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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