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与劳动局区别
一、劳动仲裁与劳动局区别
劳动仲裁与劳动局存在明显区别。
劳动局是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等行政管理职能,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其工作侧重于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日常监管。
劳动仲裁则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准司法制度。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双方可将争议提交给劳动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进行裁决,具有中立性和专业性。劳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是劳动局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劳动局的职能范围更广,涵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多方面行政管理工作,而劳动仲裁聚焦于劳动争议的裁决。二者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维护劳动领域的正常秩序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劳动仲裁的时间怎么算
劳动仲裁的时间计算如下:
仲裁申请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如何异地申请
劳动仲裁异地申请,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要确定是否有管辖权。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劳动者可选择其中一地申请仲裁。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的,该地仲裁委有管辖权;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的,相应仲裁委也可行使管辖权。
申请时,需准备好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材料。仲裁申请书应写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内容。将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其要求办理立案等手续。
在提交申请前,要注意收集和整理能证明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事实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仲裁过程中有力支持自身主张,顺利推进异地劳动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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