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2025-12-20 12:22:30 法律知识 0
  定期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定期劳动合同解除方式多样。协商解除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单方解除分提前通知(一般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三日)和即时解除(用人单位有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含过错性、非过错性及经济性裁员,各有条件和补偿规定。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定期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定期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多种。

   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需就解除的条件、补偿等事宜达成合意。

   劳动者单方解除:

   提前通知解除,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即时解除,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情形,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过错性解除,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非过错性解除,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等法定原因,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法人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法人与用人单位之间通常不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代表用人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等活动,其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并非劳动关系。

   不过,如果法人同时以劳动者身份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用人单位获取劳动报酬,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形成劳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判断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若符合这些条件,即便身份是法人,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东莞劳动合同去哪领取

   东莞劳动合同通常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获取:

   首先,正规用人单位一般会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单位应遵循法律规定,明确合同必备条款,如双方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并让劳动者仔细阅读确认后签字。

   其次,若劳动者已入职但尚未拿到合同,可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主管沟通,要求尽快给予。

   再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或拖延提供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监察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及时提供合同。

   另外,一些地方劳动保障部门或街道社区劳动服务机构也可能有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可供参考,劳动者可前往咨询获取。劳动者务必重视劳动合同,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要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条款清晰,保障自身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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