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离婚如何判
一、婚前房产离婚如何判
婚前房产离婚时的判决需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该方所有。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可根据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比例来确定。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按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若登记在一方名下,需综合考量出资情况、是否有约定等因素确定房产归属和分割方式。
二、夫妻离婚怎么供房产
夫妻离婚后供房产有以下几种常见处理方式:
1.协商确定供房方案: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确定由一方继续偿还房贷并取得房屋产权,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补偿金额可根据房屋现有价值、已还房贷、未还房贷等因素,结合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出资情况等确定。
2.出售房产:若双方都不想要房产,可将房屋出售,用售房款偿还剩余房贷。还清房贷后,剩余款项由双方按协商或法律规定的比例分配。
3.继续共同供房:若双方暂时无法就房产处理达成一致,也可继续共同偿还房贷,维持共有状态。不过这种方式可能会在后续产生纠纷,需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按法院判决执行: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如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对房产归属和房贷偿还作出判决。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需按照判决继续偿还房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注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产权变更登记等,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离婚后如何拿回房产
离婚后拿回房产,需依据不同情形采取相应措施:
1.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产归个人所有,若被对方占用,可凭借购房合同、房产证等证明材料,通过协商要求对方返还。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腾退房屋。
2.房产为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若双方协议分割,按照协议约定执行。若协议一方应得房产但对方拒绝配合过户,可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若通过法院判决分割房产,一方可持生效判决书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无需对方配合。
3.存在赠与等情况:若存在婚内房产赠与但未办理过户,赠与人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撤销赠与。若已办理过户,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赠与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拿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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