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其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时明确录用条件,并能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该条件。
其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合法合规且已向劳动者公示。
其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重大损害的界定通常会结合行业标准等综合判断。
其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其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其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劳动者也有法定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
二、不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怎么办
若员工遇到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其次,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若用人单位仍拒绝,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补签劳动合同。
再者,员工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若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未签合同的事实。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自己应有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
三、解除劳动合同要结清工资吗
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若用人单位未及时结清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 总之,解除劳动合同后结清工资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用人单位必须严格履行这一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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