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的拘役是坐牢吗
一、6个月的拘役是坐牢吗
拘役属于坐牢。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虽然拘役和有期徒刑等刑罚有所区别,比如执行场所,拘役一般在公安机关就近设置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有期徒刑通常在监狱执行。但从本质上来说,被判处拘役意味着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需在特定场所接受监管和改造,这与大众理解的“坐牢”概念相符。
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一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不过,这并不改变其被限制人身自由、在监管场所服刑的实质。所以,6个月的拘役可认定为“坐牢”。
二、拘役与扣留有什么区别
拘役与拘留存在以下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是对犯罪分子的刑事处罚;拘留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司法拘留是针对妨害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人,司法拘留适用于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
3.适用机关不同:拘役由人民法院判决;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并执行。
4.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1年;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7日,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三、不想拘役会怎么处理他
需要明确案件具体情况,不同情形处理方式不同。
若处于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不想被判处拘役,可由律师依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从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入手进行辩护。比如存在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或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争取法院判处管制、缓刑或单处罚金等其他刑罚。
若已被判处拘役,在符合特定条件下也有办法。一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当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时,可提出申请。二是在拘役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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