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一、扣留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扣留和拘役在性质、适用主体、适用对象和期限上均存在区别。
性质方面,扣留是行政强制措施,目的在于保障行政执法顺利进行或防止证据损毁等;拘役则属于刑罚方法,是对犯罪的刑事制裁。
适用主体不同。扣留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如公安机关、海关等在执法过程中实施;拘役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经审判程序决定是否对罪犯适用。
适用对象有别。扣留针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如交通违法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者;拘役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
期限各异。扣留期限通常较短且有明确规定,依具体行政法律法规而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一年。
总之,扣留和拘役分属不同法律范畴,在执法和司法实践中作用不同,准确区分有助于正确适用法律,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拘役结束后可以上班吗
拘役结束后可以上班。
从法律层面讲,我国法律并未禁止被判处拘役的人员在刑罚执行完毕后重新就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不过,实际情况中会受多种因素影响。一方面,要考虑原单位的态度和规定。若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将受到刑事处罚列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原单位可能依据此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这并非强制要求,单位也可选择继续留用该员工。另一方面,新的就业单位在招聘时,部分单位会进行背景调查。若单位对应聘者的刑事记录较为看重,可能会影响应聘者入职。但也有很多单位更关注应聘者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不会因曾被拘役而拒绝录用。
总之,拘役结束后理论上能上班,但实际就业情况会因单位不同而存在差异。
三、拘役跟刑事有什么区别
拘役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二者是种属关系,并非并列概念进行对比区别,但可以说明拘役与其他刑事处罚的不同。
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拘役与其他刑事处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期限不同:拘役期限较短,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而有期徒刑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可超过15年但不超过25年。
2.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通常是在拘役所、看守所等场所。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3.待遇不同:在拘役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没有每月回家的待遇,劳动是无偿的。
4.法律后果不同: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一般适用于犯罪性质轻微的犯罪。而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表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大,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也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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