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一、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经济补偿金额度的核定主要依据员工在企业服务年限及月薪水平。
具体规定如下:服务年限。
凡在公司供职满一整年者,以月工资额度的相应倍数作为经济补偿;若服务期限超过一年而不足两年,则计入两年期内;如未达半年,将发放半个月薪资的补偿。
月工资。
员工在离职日前十二个月的月均酬劳总额。
若员工的月薪远超用人单位所在地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则经济补偿以该地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为上限,且最长补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若员工月薪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经济补偿基数将参照此标准计算。
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呢,主要有两个标准哦。
首先咱说说基数嘛,就是你离开公司前那十二个月总共拿到手的钱,这个里面包括了你的绩效奖金啊、年终奖金啊,还有各种津贴和福利补贴之类的,这些都是算进平均应发工资里的。
不过呢,劳动法里也说了,最高不能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具体怎么分段还得看你们那儿的实际情况啦。
然后再来说说年限吧,这就简单多了,就是你在这家公司干活儿的时间,每过一年就能拿到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比如说你干了半年多但是没到一年的话,那就按照一年来算。
要是你只干了不到半年,那就只能拿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咯。
当然啦,如果是公司无缘无故把你开除了,那就属于违法解雇,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两倍的赔偿金。
这个赔偿金也是按照你在这家公司干活儿的时间来算的,每过一年就能拿到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同样的道理,如果你干了半年多但是没到一年的话,那就按照一年来算。
要是你只干了不到半年,那就只能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咯。
三、经济补偿金能否通过协商支付
当然可以啦!不过呢,公司要告诉你到底应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还有他们愿意给你多少钱哦。
根据咱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如果固定期限的工作合同到期了,除非公司想继续跟你签而且条件还不错你也答应,否则的话公司就得给你一些经济赔偿。
这个规定就是说,如果公司想和你再签合同,条件不变甚至更好,但你不愿意,那合同就结束了,公司不用给你任何赔偿;要是公司想和你再签合同,但条件变差了,你不愿意,那合同还是会结束,公司就要给你赔偿了;但如果公司不想和你再签,不管你愿不愿意,合同都算解除了,公司还是要给你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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