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卖的是使用权吗

2025-12-24 06:44:11 法律知识 0
  土地征收卖的是使用权吗?土地征收不是土地买卖,是国家为公共利益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农村征收主要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征收涉及土地使用权,会补偿使用者损失,征收后原使用权消灭,城市征收房屋时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土地征收卖的是使用权吗

   土地征收并非土地买卖行为,不存在售卖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在农村,被征收的主要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而非使用权。征收完成后,土地性质由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

   不过土地征收过程中会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比如在征收集体土地时,土地上可能存在承包户等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征收时,这些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会得到相应补偿,补偿包括因征收造成的土地使用权损失等。征收完成后,原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消灭。

   在城市,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这也是基于公共利益的征收行为,并非土地使用权的售卖。

   二、土地法规定征收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确定,因土地类型不同有所差异。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对于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若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三、土地征收补偿是给谁打款

   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打款对象分情况而定。

   若征收的是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笔款项会打给村集体。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征收集体土地意味着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转移,所以补偿款要给到集体。安置补助费会根据不同情况打款,若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其同意后用于支付保险费用。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款项会直接打给所有权人。

   若是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款会打给房屋所有权人。征收方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后,按照协议约定将补偿款支付给房屋产权登记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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