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一、著作权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著作权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如下:
1. 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以收入额为基础,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2.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例如,作者取得稿酬收入5000元,先减除20%的费用即1000元,余额4000元为收入额,应纳税额为4000×20%×(1-30%)=560元。若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00元,减除20%费用1600元后,收入额为6400元,应纳税额为6400×20% = 1280元。
二、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有哪些
1. 一般情况下,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著作权归作者享有。比如张三独立创作了一篇小说,那张三就是该小说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2.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著作权归其所有。像某公司组织团队创作的企业宣传册,公司即为著作权人。
3.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4.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5.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6.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三、著作权合理使用有哪些
著作权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常见的著作权合理使用情形包括:
1.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比如为备考而复印参考书籍中的部分内容。
2.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像在学术论文中引用相关文献进行观点论证。
3.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 公众在室外公共场所对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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