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还要填劳动合同吗

2025-12-25 03:24:11 法律知识 0
  兼职还要填劳动合同吗?兼职是否签劳动合同要看具体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的兼职,以小时计酬,日工作不超四小时、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可订立口头协议;类似全职的标准劳动关系兼职,则应签书面合同,否则或付双倍工资。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兼职还要填劳动合同吗

   兼职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要根据兼职的具体形式判断。

   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兼职,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就是说,这种兼职不强制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达成口头约定也受法律保护。非全日制用工通常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但如果兼职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而是类似于全职的标准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兼职不一定都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具体情况需依据用工形式确定。

   二、兼职劳动合同有保护吗

   兼职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兼职通常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存在,根据相关法律,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即便未签订书面合同,兼职劳动者权益同样受法律保障。

   从工作时间来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若超出此标准,劳动者权益受侵害,可依法维权。

   报酬方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报酬,劳动者可要求其支付,否则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同时,用人单位需保障兼职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提供必要劳动保护条件。若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应按照工伤相关规定处理。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过,劳动者仍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等合法权益。所以,兼职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可以签兼职劳动合同吗

   可以签订兼职劳动合同。兼职一般分为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关系两种情况。

   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劳动者按时获取报酬,以及用人单位对工作质量、时间等方面的要求。

   若兼职构成劳务关系,同样可以签订书面合同。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签订合同能明确劳务内容、报酬支付、双方责任等重要事项,避免在工作过程中及完成后出现纠纷,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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