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无效条款有用吗

2025-12-25 19:03:27 法律知识 0
  合同的无效条款有用吗?合同无效条款自始无法律约束力,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欺诈胁迫损国家利益等情况会致条款无效。合同条款无效后,财产应返还或折价补偿,过错方要担责。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独立,不受影响。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合同的无效条款有用吗

   合同无效条款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一般是没用的。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以下情况会导致合同条款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当合同条款被认定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如果无效条款是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那么具有独立性,不受合同无效的影响,依然有效。

   二、怎么认定购车合同无效

   认定购车合同无效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以下方面判断:

   1.主体不适格:若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签订合同,此合同可能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能力范围且未获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合同也可能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比如销售方故意隐瞒车辆重大事故信息,诱使消费者签订合同。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如买卖走私车辆的合同;或者违背公序良俗,这类合同自始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签订购车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合法权益,合同无效。例如,卖方与第三人串通抬高车价,损害买方利益。

   认定购车合同无效通常需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判定,当事人可提供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三、怎么确认采购合同无效

   确认采购合同无效可从以下方面判断:

   -主体不适格:若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采购合同无效。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签订采购合同,该合同应认定无效。

   -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例如供应商故意隐瞒产品缺陷诱导采购方签订合同。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合同无效的除外。如采购违禁物品的合同,必然无效。

   -违背公序良俗:合同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应认定无效。比如采购合同约定的交易方式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恶意串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采购合同无效。如采购方与供应商勾结,抬高采购价格,损害第三方利益。

   若对合同效力存疑,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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