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构成合同无效
一、哪些行为构成合同无效
依据法律规定,以下行为可致使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比如企业受胁迫签订不利于自身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作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例如房屋买卖中,卖方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故意抬高价格损害买方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像通过虚假的贸易合同掩盖洗钱等非法活动。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建设危害公共安全的项目所签订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未取得相关资质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因违反建筑行业资质管理规定而无效。
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签订的合同,因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无效。同时,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无效,像为逃避债务虚假签订的财产转让合同。
二、如何申诉外包合同无效
申诉外包合同无效,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定合同无效情形。依据法律规定,若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况,合同无效。
其次,收集证据。围绕上述无效情形收集证据,如证明欺诈胁迫可提供相关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恶意串通可提供当事人之间不当往来的文件、协议等。证据需真实、合法、与案件相关。
然后,选择合适途径。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协商后续处理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最后,积极参与诉讼。按法院通知参加庭审,在庭审中陈述观点、出示证据,反驳对方意见。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申诉外包合同无效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超越代理权合同无效吗
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并非当然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若被代理人对该合同进行追认,合同就自始有效,被代理人需履行合同义务;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此外,若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有效,此即表见代理。构成表见代理需满足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存在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表象等条件。在此情况下,合同有效,被代理人要承担合同责任。
所以,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其效力要根据被代理人是否追认以及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等情况具体判断,不能简单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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