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怎么样算终结
一、取保候审怎么样算终结
取保候审的终结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此时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此外,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犯罪嫌疑人无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等情况,也会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同时退还保证金(如果缴纳了保证金)。
第二,被变更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一旦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即终结。
第三,案件审结。案件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后有了最终结果,如被判决有罪并生效、被不起诉等,取保候审也随之终结。
二、取保候审就是嫌疑人吗
取保候审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被取保候审的人不能简单等同于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申请取保候审,这些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当他们处于被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法律上他们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然而,“嫌疑人”通常指有犯罪嫌疑的人,这是相对宽泛的概念。而被取保候审者处于刑事诉讼特定程序中,且经过法定程序决定适用该强制措施。最终,被取保候审者是否有罪需经法院审判确定。若法院判决无罪,其就不是犯罪的人。所以,不能直接将取保候审的人定义为嫌疑人,需结合刑事诉讼进程和最终审判结果判断。
三、办取保候审还用拘留吗
办理取保候审后通常不用拘留。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后,可暂时解除羁押,在外等候审判。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时及时到案等。
不过,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且根据不同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一旦被决定逮捕,就会被再次拘留羁押。
因此,办理取保候审后一般不会拘留,但违反规定则可能面临被拘留等更严厉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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