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补偿款怎么算
一、离婚时房产补偿款怎么算
离婚时房产补偿款的计算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款计算方式为: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购房款+总利息)×房屋现值×50% 。
2. 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款一般为房屋价值的一半。
3. 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不存在补偿款问题。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离婚协议房产可以终止吗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能否终止,需分情况判断。
若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可终止离婚协议里的房产约定。只要新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重新达成的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若一方想单方面终止,需看是否存在法定可撤销或无效情形。比如,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约定。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
另外,若协议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逃避债务而恶意约定房产归属,该约定可能被认定无效。
所以,离婚协议房产约定一般可经双方协商终止,单方面终止通常需符合法定情形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离婚预售房怎么办房产证
离婚后预售房办理房产证,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双方协议离婚,且在离婚协议中对该预售房归属有明确约定,已还清房贷的,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预售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若房子归一方,另一方需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若有房贷未还清,在办理房产证时要先取得银行同意,一般银行会要求提前还清贷款或变更贷款人。若变更贷款人,需与银行协商,重新签订贷款合同。
若是诉讼离婚,凭借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取得房屋产权一方可单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办理时携带法院文书、身份证、预售合同等材料。
办理过程中,需注意按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填写申请表、缴纳相关税费等。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专业律师,以确保办理流程合法合规,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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