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无房产算首套房吗
一、离婚无房产算首套房吗
离婚无房产是否算首套房,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离婚后名下无房产登记信息,且在银行没有住房贷款记录,那么再次购房时通常会被认定为首套房。因为首套房认定主要考量名下房产状况和贷款记录。当既无房产又无贷款记录,符合首套房标准。
然而,若离婚前夫妻双方有过住房贷款,即便离婚后名下无房,但在银行系统仍有贷款记录,部分地区在认定首套房时,会将这种情况排除在外。因为银行在审批贷款时,不仅看名下房产,也重视贷款记录。
此外,不同地区的房产政策存在差异。有些地区执行“认房不认贷”,即只看名下是否有房;有些地区则是“认房又认贷”,需同时考量房产和贷款记录。所以,判断离婚无房产是否算首套房,要结合当地政策及个人实际情况确定。
二、离婚如何多分婚后房产
在离婚时想要多分婚后房产,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证明对方有过错:若能证明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分割房产时可适当多分。比如有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证据。
-对家庭贡献较大:若一方在婚姻期间承担了较多的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在分割房产时可以要求适当多分。像一方为照顾家庭辞去工作,全力投入家庭事务,可提供相关的生活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
-房产出资情况:如果一方能证明自己对房产的出资比例远高于对方,例如购房款大部分由自己的婚前财产支付,或自己父母出资较多且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一方,法院在分割时会考虑出资情况,适当倾斜。需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
-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一旦发现对方有此类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发现后要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主张权利。
三、被告知离婚房产怎么办
离婚时房产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归首付方,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获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可选择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或对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后分割价款。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若房产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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