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哪些是无效条款
一、劳动合同哪些是无效条款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中的以下条款无效:
1.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例如,约定员工的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且不支付加班费,或规定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类条款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而无效。
2.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像合同里规定“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排除了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应认定无效。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条款。比如用人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的危险性,诱导劳动者签订合同,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可认定无效。
4.限制劳动者基本权利的条款。如约定员工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生育,此类条款限制了劳动者的基本人身权利,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若对劳动合同条款的有效性存在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劳动法中怎么规定补偿金
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主要涉及支付情形和计算标准。
支付情形方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有: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
计算标准上,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怎么举报企业不按劳动法
举报企业不按劳动法可通过以下途径:
1.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证明企业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然后前往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公地点,填写举报投诉表格,详细描述企业违法情况及自身诉求。也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电话,按照语音提示或与工作人员沟通,如实告知情况。
2.通过网络平台举报:部分地区的人社部门设有专门的网络举报平台。可以登录当地人社部门的官方网站,在相关板块找到举报入口,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证据材料。
3.向工会组织反映:企业内部有工会的,可向其反映企业违反劳动法的问题,工会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没有企业工会的,可向当地总工会反映,请求介入调查处理。
举报时要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以便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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