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怎么认定胁迫威胁
一、劳动法怎么认定胁迫威胁
劳动法中认定胁迫威胁需从多方面考量。胁迫威胁指以给劳动者本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劳动者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
从主观方面看,用人单位有胁迫威胁的故意,目的是使劳动者产生恐惧并按其意愿行事。例如,用人单位为让劳动者签订不合理协议,故意声称若不签就辞退劳动者。
客观方面,用人单位实施了威胁行为。这种行为具有现实可能性,让劳动者有理由相信威胁会成真。比如,用人单位以暴力伤害劳动者家人相逼,或威胁曝光劳动者隐私。
胁迫威胁行为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存在因果关系。即劳动者因受到胁迫威胁,不得不违背自己真实意愿作出行为。如劳动者本不愿加班,但因害怕被辞退,在用人单位威胁下只能同意。
此外,认定还需结合具体情境和证据。劳动者要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以证明胁迫威胁行为存在。若劳动者能证明存在胁迫威胁,依据法律,劳动合同可被认定无效或部分无效。
二、经常违反劳动法怎么办呢
若用人单位经常违反劳动法,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第一,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可直接与单位沟通,指出其违反劳动法之处,要求改正并给予合理补偿。这是最便捷的方式,可能快速解决问题。
第二,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反映情况,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用人单位的违法事实。仲裁委员会会依法作出裁决。
第四,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此外,劳动者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工会也可在维权中发挥作用,劳动者可寻求工会的支持和帮助。
三、劳动合同无效有诉讼期吗
劳动合同无效存在诉讼期。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劳动合同无效的纠纷中,若要通过仲裁及后续可能的诉讼解决,需在仲裁时效内提出。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前置程序,只有经过仲裁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年的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涉及劳动合同无效纠纷要及时主张权利,避免错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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