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骗男子房产犯法吗
一、假离婚骗男子房产犯法吗
假离婚骗男子房产的行为通常是犯法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所谓“假离婚”在法律上并不存在。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合法解除。若一方以欺骗手段,通过“假离婚”协议使另一方放弃房产权益,可能构成民事欺诈。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男子若能证明当时是受欺骗而签订关于房产分割的协议,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协议。
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若该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就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司法实践中,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标准,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假离婚骗男子房产既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男子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离婚房产归属规定怎么算
离婚房产归属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1. 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获得房产的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 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可由双方协商房产归属,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如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原则。
3. 父母出资购买: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4. 以父母名义购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三、老公没有房产离婚怎么分
若老公名下无房产,离婚时房产分割需依据房产实际情况处理:
-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此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就归其个人所有。
- 若房产为夫妻婚后共同购买,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式,如一方得房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 若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此比例分割。
总之,要结合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因素确定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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