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民宅怎么办房产证
一、离婚后民宅怎么办房产证
离婚后办理民宅房产证,分不同情况处理。
若民宅为婚后共同财产,且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已明确房产归属,一方可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身份证明、原房产证等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证变更至归属方名下。若对方不配合,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若民宅为婚前一方财产,仅需房屋所有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原建房审批手续等相关材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证。
若民宅涉及多个共有人,在离婚分割后,共有人需共同前往办理变更登记,提交相关分割协议或法律文书。
办理时需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按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填写申请表、缴纳相关税费等费用。不同地区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有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离婚后父母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父母房产的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 若房产是一方父母的,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属于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离婚时无权分割。
2.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3.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5.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上述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三、离婚子女跟房产怎么分配
离婚时子女和房产分配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
子女抚养权分配,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一方若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如虐待、暴力等,获得抚养权可能性较小。
房产分配较为复杂。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后夫妻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但会适当照顾女方、抚养子女一方及无过错方权益。若房产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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