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更名
一、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更名
离婚后办理房产更名,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协议离婚的,需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房产归属,若其中一方不配合办理,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强制过户。
诉讼离婚的,携带身份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房产证等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法院文书已对房产归属做出判决或调解,可直接依据其办理更名手续。
办理更名时,首先要对房产进行测绘,出具测绘图。然后填写房产过户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材料。房产交易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税费,一般包括契税、印花税等,具体税费根据当地政策和房产情况而定。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更名手续。整个过程中,务必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以顺利完成房产更名。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给子女
离婚时将房产分割给子女,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 赠与: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赠与协议,明确将房产赠与子女。之后前往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增强协议效力。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完成产权转移。
2. 买卖:若子女具备购房资格,可按正常房产买卖流程,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双方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备案,缴纳相关税费后进行产权过户。
3. 协议约定: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此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过,这种方式仅产生债权效力,需及时办理过户,才能使子女获得完整产权。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若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三、离婚后能在房产证加名吗
离婚后能否在房产证上加名,需分情况来看。
若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想要加名,本质上是房产所有权人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只要所有权人自愿,并且依照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就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具体流程一般是双方签订赠与协议,然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已对房产进行分割,确定了归属。如果原产权人同意加名,也能办理加名手续。但如果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加名可能会比较复杂,因为银行作为抵押权人,通常需要对加名情况进行审核,以保障其债权安全。只有在银行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办理加名手续。
若离婚时通过法院判决对房产进行了分割,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能擅自加名。若一方想加名,需与另一方协商并取得同意,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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