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在京过户房产
一、离婚后如何在京过户房产
离婚后在北京过户房产,分以下情况处理:
- 协议离婚: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共同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过户申请。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房产归属,若协议未明确或有争议,需先解决争议。
- 诉讼离婚:一方可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单方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法院文书已对房产归属作出明确判定,具有法律效力。
办理过户时,需注意:
- 确保房产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如有抵押,需先结清贷款,解除抵押。
- 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等,具体税费标准依房产情况和当地政策而定。
- 准备好完整、准确的材料,避免因材料缺失影响办理进度。
整个过户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环节,办理时间通常为几个工作日至几周不等,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离婚后同居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同居期间的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该房产是一方在离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此房产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若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有出资协议或约定房产份额,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各自份额;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双方的出资情况、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综合判定各自应得的份额。
若一方在同居前购买房产,但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一般计算方式是,根据共同还贷的金额占总房款的比例,结合房产增值情况,确定另一方应得的补偿数额。
在分割房产时,双方应尽量收集出资证明、购房合同、还款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对房产的出资和贡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房产出售不了怎么办
离婚房产出售不了可从以下方面解决:
1. 查明原因。若是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比如未明确分割产权份额,需先解决产权问题。夫妻双方应协商确定各自份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若因房屋质量、抵押等问题影响出售,要及时处理。例如有抵押的,需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
2. 降低售价。若市场行情不佳导致房屋难以出售,可参考周边类似房屋价格,适当降低售价以吸引买家。但降价应在合理范围内,避免损失过大。
3. 更换销售渠道。除了传统中介,还可通过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宣传房屋信息,扩大受众范围。也能参加房产展销会等活动,增加房屋曝光度。
4. 考虑出租。若短期内无法出售,可将房屋出租,获取租金收益同时等待合适出售时机。但出租前要明确夫妻双方对租金收益分配方式。
5. 再次分割房产。若双方都不想持有房产,可考虑将房产抵给债权人或与第三方协商以房抵债等。若一方想要房产,可由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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