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怎么举报
一、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怎么举报
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员工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首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然后,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一般可拨打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电话,或直接前往劳动监察机构办公地点提交书面举报材料,详细说明公司情况及未缴纳社保的具体时段等信息。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将责令公司限期改正,补缴社保费用,并可对公司处以罚款。此外,员工也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该机构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核实其缴费情况,督促公司依法缴纳社保。若公司拒不整改,员工还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整个举报及维权过程中,员工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公司快倒闭了怎么样安置员工
公司濒临倒闭时,安置员工有一系列法律要求和妥善做法。
首先,依法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工资应足额支付至实际工作之日,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妥善处理社会保险。应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直至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当月,并办理社保减员手续。
再者,若符合条件,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
最后,积极与员工沟通协商安置方案,争取员工理解与配合,避免劳动纠纷,依法依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平稳完成公司倒闭后的人员安置工作。
三、门店倒闭需要给员工遣散费吗
门店倒闭通常需要给员工支付遣散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门店倒闭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
计算遣散费的标准一般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还可能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门店未依法支付遣散费,员工有权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费用,并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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