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购房资格怎么判的呢
一、骗取购房资格怎么判的呢
骗取购房资格的判决需依据具体情形及造成的后果确定。
若通过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购房资格,未涉及诈骗等犯罪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房地产管理部门可取消购房资格,收回已购房屋,还会根据相关法规处以罚款。
若在骗取购房资格过程中实施诈骗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依据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用于骗取购房资格,触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案件的判决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金额、危害后果等因素。
二、无效购房合同怎么签定的
无效合同是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不能通过正常的“签订”程序使其生效或具有合法性。不过,导致购房合同无效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1. 主体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比如精神病人在无法辨认自己行为时签订的合同。
2. 虚假意思表示: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例如为了逃避债务虚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比如买卖的房屋是违法建筑,违反了城乡规划等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
4. 违背公序良俗:若购房合同的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如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约定,合同无效。
5.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合同无效。例如为了让债权人无法执行财产,低价转让房屋。
总之,在这些情形下签订的购房合同会被认定无效,而不是去刻意“签订无效购房合同”,因为无效合同无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无效的购房款优先吗
合同无效时,购房款不具有优先受偿权。
依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出卖人应返还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但这种返还并非优先受偿的性质。
优先受偿权通常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产生,比如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人对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购房款返还请求权并不属于法定的优先受偿权范畴。
若出卖人存在多个债权人,买受人不能就购房款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清偿。当出卖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买受人只能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按债权比例参与分配出卖人的剩余财产。不过,如果出卖人存在过错导致合同无效,买受人可要求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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