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怎么确立劳动关系

2025-07-31 09:21:46 法律知识 0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确立劳动关系?即使没签劳动合同,也能通过多种方式确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等可作证据,劳动者证言也有证明力,形成证据链就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通知规定,满足一定情形,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合同,劳动关系也成立。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确立劳动关系

   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仍可通过多种方式确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都可作为证据。此外,劳动者的证言也有一定证明力。若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样可认定劳动关系存在。比如,有同事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且有工资转账记录、工作时的照片或视频等,就可有力证明劳动关系。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此也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若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降低原来的劳动报酬等条件续订,劳动者拒绝的,单位仍要支付补偿金。

   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等情况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支付补偿金,关键在于导致终止的原因是否符合法定需支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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