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无房产能夺回来吗
一、离婚无房产能夺回来吗
离婚后能否夺回房产,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若房产在离婚时已通过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了分割,通常较难再夺回。因为这些分割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或胁迫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重新分割房产。
若离婚时因某些原因未对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在离婚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房产的性质、购买情况、出资情况等因素,依法进行裁判。
另外,如果一方在离婚过程中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房产等行为,另一方发现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在分割财产时对实施上述行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
二、离婚孩子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和房产分割遵循如下原则:
孩子抚养权
法院通常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父母也可协商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房产分割
1.一方个人财产: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离婚房产如何过户男方
离婚房产过户给男方分两种情况处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凭借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男方和女方一起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若女方不配合,男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而完成过户。
若是协议离婚,双方要先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对房产归属作出明确约定。然后,男女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倘若女方拒绝配合,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履行离婚协议,待取得胜诉判决后,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办理过户。
过户过程中,需根据当地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和登记费用。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建议过户前先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完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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