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怎么追回房产钱呢

2025-08-01 09:21:33 法律知识 0
  离婚了怎么追回房产钱呢?离婚后追回房产钱,先确认房产性质,看离婚协议或判决中房产分割情况,按约定要求对方支付。接着与对方协商并留证据,协商无果走法律途径,收集证据起诉,胜诉后对方不付可申请强制执行。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离婚了怎么追回房产钱呢

   离婚后追回房产钱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确认房产性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应平均分割。查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明确房产分割情况。若协议或判决中约定一方应支付另一方房产折价款却未履行,可依据协议或判决要求对方支付。

   其次,与对方协商。友好沟通,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房产钱,留存好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作为证据。

   若协商无果,可考虑法律途径。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离婚协议、判决书等,证明房产的购买情况及应支付的款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房产钱。

   在诉讼过程中,配合法院的工作,按时参加庭审,如实陈述事实。若胜诉,对方仍不支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查询对方财产并进行划扣、拍卖等操作,以实现追回房产钱的目的。

   二、离婚怎么把房产划分清楚

   离婚时划分房产,需区分不同情况:

   1.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此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方,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可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再以此比例乘以房产现价值,最后由双方平分。

   3. 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若双方对房产价值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评估确定。

   4.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划分房产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三、孙女离婚后可以分房产吗

   孙女离婚后能否分房产,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若房产为孙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产仍归孙女,不参与分割。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范畴,其所有权仅归财产所有者。

   若房产是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孙女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一般是平均分配,但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抚养子女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

   若房产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孙女可参与分割。

   另外,如果有婚内财产协议对房产归属有约定,那么按照协议执行。总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孙女离婚后是否能分房产及分割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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