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么分割公房房产
一、离婚后怎么分割公房房产
离婚时公房房产分割情况较为复杂,需依据具体情形处理。
若双方均可承租公房,协商一致则按协议执行;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将房屋承租权判归一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
对于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满足以下条件,离婚双方均可承租: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一定年限;婚前一方承租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等。
取得承租权的一方,若另一方确有困难,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若能确定公房可上市交易,也可按市场价格评估后对房屋现值进行分割。
二、离婚后房产分割怎么过户
离婚后房产分割过户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需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身份证明等。若离婚协议书是经民政部门备案的,最好做个公证,以增强效力。
2. 办理析产公证:如离婚判决书明确了房产归属,可免办析产公证;若为协议离婚,则需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3. 申请免征契税:到房产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契税手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 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携带上述准备好的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
5. 缴纳登记费等费用: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等相关费用。
6. 领取新房产证:完成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过户手续。
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部门,确保准备齐全材料,顺利完成过户。
三、离婚后一方变房产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擅自变更房产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处理。
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变更产权登记,这种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另一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离婚协议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变更行为无效,恢复房产原来的登记状态。同时,若因对方擅自变更行为导致自身遭受损失,还可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其有权自主决定变更房产相关登记,另一方无权干涉。
在实际操作中,若发现一方擅自变更房产,应及时采取措施。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若协商无果,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时间过长导致证据灭失或增加维权难度。另外,可向房产登记部门了解变更登记的具体情况,看是否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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