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申请书算不算劳动合同

2025-08-07 03:40:52 法律知识 0
  入职申请书算不算劳动合同?入职申请书不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有多项必备条款;入职申请书仅表明入职意愿,缺必备条款,无全面具体约定。劳动者可要求签合同,超一月不满一年未签,单位需付双倍工资。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入职申请书算不算劳动合同

   入职申请书不算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

   入职申请书通常只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表明入职意愿的文件,主要内容往往是劳动者个人基本情况、求职岗位、入职决心等,缺乏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必备条款。它没有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全面、明确、具体的约定,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

   因此,入职申请书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仅让劳动者签署入职申请书,而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上海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上海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依据不同情形而定:

   1. 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劳动者工作三年,正常经济补偿为三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则需支付六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3. 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支付经济补偿。

   4.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同样需支付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上海劳动合同到期赔偿标准

   上海劳动合同到期赔偿分不同情况。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原合同工资待遇不变或提高,工作岗位、工作条件等无不利变化,劳动者拒绝续签,用人单位不用赔偿。

   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三年零四个月,应获得三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同样需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同上。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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