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注销和放弃的区别
一、专利注销和放弃的区别
1. 行为主体
- 专利注销通常由专利局依职权进行,比如专利权期满未续展、专利权人死亡且无继承人等情况,专利局会注销专利。
- 专利放弃则是由专利权人主动作出,是专利权人的自愿行为。
2. 程序和手续
- 专利注销是专利局按照既定规则和程序处理,不需要专利权人特别办理手续。
- 专利放弃需要专利权人提交书面声明,写明放弃专利的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等内容,且需签字或盖章,然后向专利局办理手续。
3. 法律后果
- 专利注销后,该专利的法律保护彻底终止,不再受专利法保护。
- 专利放弃后,专利权人丧失专利权,该专利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可自由使用,但放弃前已有的侵权行为仍需处理。
二、专利未通过会有通知吗
专利未通过审查通常会有通知。
1. 专利申请若不符合相关规定,如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要求不达标,专利局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通知书中会详细指出申请存在的问题及不符合的条款依据。
2. 若专利申请文件存在格式错误、内容不完整等形式方面的问题,也会收到补正通知书,告知需要补正的具体内容和期限。
3. 当专利申请最终未通过授权,专利局会发出驳回决定通知书,说明驳回的理由。申请人可根据通知内容,决定是否请求复审,通过复审有可能争取到专利授权。所以,专利未通过一般会收到相应通知,以便申请人知晓情况并采取后续措施。
三、专利复审和复议的区别
1. 性质不同
- 专利复审是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其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由复审委员会对该驳回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判断。
- 专利复议是专利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专利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议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2. 受理机构不同
- 专利复审由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查。
- 专利复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和审查。
3. 适用情形不同
- 专利复审主要针对专利局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
- 专利复议适用于专利局作出的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手续合格通知书等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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