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的区别
一、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的区别
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存在多方面区别:
1. 程序性质:一审是案件的初次审理,是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程序。二审则是上诉审程序,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而提起上诉后的审理。
2. 审理法院:一审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二审案件由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
3. 审理范围:一审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包括审查事实、适用法律、确定责任等。二审主要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除非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一般不涉及未上诉部分。
4. 裁判效力:一审判决作出后,在上诉期内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未上诉,判决才生效。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再上诉,需按判决履行义务。
5. 审理期限:通常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较长,简易程序相对较短。二审审理期限相对一审更短。
二、劳动仲裁赢了要付律师费吗
劳动仲裁赢了是否要付律师费,需分情况判断。
如果是劳动者自行聘请律师代理仲裁案件,无论仲裁结果输赢,一般都要按照与律师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支付律师费。委托代理合同会明确约定律师服务的内容、收费方式和金额等条款,只要律师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服务,劳动者就有支付费用的义务。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劳动者无需支付律师费。比如劳动者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支付律师费的问题。还有些地区规定,若用人单位存在恶意诉讼、拖延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维权,劳动者胜诉后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合理的律师费,但需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
因此,劳动仲裁赢了后是否支付律师费,关键在于是否聘请律师、是否属于法律援助以及当地法律规定等因素。
三、劳动仲裁是归哪个单位管的
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其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其职责包括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等。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双方分别向上述两地申请仲裁,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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