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情形的是什么

2025-08-16 07:41:10 法律知识 0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情形的是什么?四种使用专利不视为侵权的情况:一是专利权用尽,专利产品首次销售后再销售、使用不侵权;二是先用权,申请日前已制造等且在原有范围继续的不侵权;三是临时过境运输工具按规定使用不侵权;四是科研实验使用不侵权。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情形的是什么

   1. 专利权用尽:专利产品经专利权人许可或依照法律规定首次销售后,他人再销售、使用该产品的,不视为侵权。比如购买一部专利手机后,转手卖给他人,此行为不侵权。

   2. 先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权。例如某厂在他人专利申请前就已开始生产特定产品,只要维持原有规模生产,不构成侵权。

   3. 临时过境: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

   4. 科学研究和实验: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构成侵权。比如科研机构为研究某种疾病,使用相关专利药品进行实验。

   二、外国公民可以在我国申请专利吗

   外国公民可以在我国申请专利。

   首先,依据《专利法》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其次,外国公民申请专利的流程与中国公民大致相同,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再者,若其所属国与中国有相关协议或共同参加了国际条约,可享受相应便利。例如,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专利,方便快捷。

   外国公民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就能在我国顺利申请专利,以获得相应的专利保护。

   三、不视为专利权侵权的行为是什么

   1. 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比如合法购买专利产品后,再转售该产品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2. 在先使用。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例如,某企业在他人专利申请日前就已开始生产某种产品,专利申请后,其仍可在原有规模内继续生产。

   3. 临时过境。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 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比如科研机构为探索新的技术方案,在实验室中使用专利技术进行研究,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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