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户主死亡谁继承手续
一、房产证户主死亡谁继承手续
房产证户主死亡后,房产继承手续如下:
1. 确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遗嘱的按遗嘱确定继承人,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确定。
2. 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时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公证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后,出具公证书。
3. 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继承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登记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办理继承手续时,所有继承人需达成一致意见。若存在争议,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凭法院判决书办理过户。
二、房产证户主也死亡谁能继承
房产证户主死亡后,继承情况需依据法律规定确定。
第一,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其内容执行。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依此获得房产。比如遗嘱明确房产由子女继承,子女就能按遗嘱继承。
第二,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按顺序进行:
1.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他们一般均等分配房产。若房产价值高,继承人可协商折价补偿等方式分割。
2. 若第一顺序无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此外,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
三、房产证遗失后还能不能继承
房产证遗失不影响房产继承。房产证只是房屋产权的一种书面凭证,其遗失并不改变房屋的产权归属。继承人依然有权继承该房产。
若要办理继承手续,首先需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房屋档案信息,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和相关情况。然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若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
继承人在完成继承手续后,可凭继承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文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补办房产证。补办完成后,新的房产证上会登记继承人的名字,正式确认其对该房产的所有权。所以,即使房产证遗失,继承人的继承权利不受影响,仍可依法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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