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购买过期商品索赔犯法吗
一、多次购买过期商品索赔犯法吗
多次购买过期商品索赔一般不犯法。消费者以生活消费为目的购买到过期商品,有权依据相关法律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食品安全法》也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即便消费者多次购买过期商品进行索赔,只要是基于真实购买行为,目的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种索赔就是正当的。但如果存在恶意购买、伪造证据、敲诈勒索等行为,则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比如,故意诱导商家销售过期商品,然后以此要挟高额赔偿,就超出了正常索赔范畴。
所以,单纯多次购买过期商品索赔不违法,但索赔过程必须合法合规,不能采取不正当手段。
二、购买的商品房几年后才可出售
购买的商品房几年后才可出售,需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法律并未对商品房再次出售作出时间限制,业主取得房产证后就可自由交易。但为抑制投机性购房、稳定房地产市场,部分城市会出台“限售”政策。
不同城市的限售政策不同,限售年限一般为2 5年。限售时间的起算点也有所不同,有的从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算,有的从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算。比如,A城市规定从取得不动产权证起满2年方可转让,那么购房者只有在满足该条件后,才能合法出售房屋。
所以,要确定所购商品房几年后可出售,需了解当地的房地产政策。可通过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在有“限售”政策的地区,若未达到规定年限就私下交易,可能面临合同无效等法律风险。
三、顾客不小心碰坏商品谁来承担
顾客不小心碰坏商品,责任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顾客在正常购物过程中,因自身疏忽大意碰坏商品,一般由顾客承担赔偿责任。顾客在商场等场所购物,有谨慎注意的义务,保障自身及商品安全。比如在挑选水果时,因未拿稳导致水果掉落损坏,顾客就应按商品实际价值赔偿。
如果商场等经营场所存在过错,如商品摆放位置不合理、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等,导致顾客不小心碰坏商品,经营场所也需承担一定责任。例如商品放置在狭窄通道旁,顾客正常通行时被碰倒,此时经营场所和顾客可能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若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致使顾客在正常接触中碰坏,责任通常由商品提供者承担。例如商品包装有破损,顾客拿取时因包装问题导致商品损坏。
总之,顾客不小心碰坏商品的责任承担,要综合考虑各方过错程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主体和赔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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