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被撞骨折获赔带娃误工费
2023年10月24日,朱某其因驾驶车辆操作不当撞伤行人唐某芳,交警认定朱某其全责。60岁的唐某芳事故前长期在天津照顾孙子,儿媳每月支付3000元至4000元。因唐某芳骨折需休养60天,其子被迫以每月6000元雇佣保姆代劳。当唐某芳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误工费,保险公司却以唐某芳超过退休年龄、无劳动合同、无工资流水证明为由拒赔误工费。
经审理,法院认为,尽管案发时唐某芳已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但其实际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她受伤前承担照顾孙子的劳动,需要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这本身就是一种实质性的劳动;唐某芳因伤无法继续照顾孙子,直接导致儿子不得不每月额外花费6000元请保姆进行照看。这一事实恰恰证明了唐某芳原本提供的照看服务具有真实且可量化的经济价值。其劳动付出为家庭节省了开支,创造了实际效益;且参照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科学、合理。据此,法院判决支持唐某芳60天误工费。二审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唐某芳案的胜诉不仅仅是为他个人争取到了60天的误工费赔偿,更是代表法律和司法对长期被漠视的家务劳动价值的一次庄严正名。在婴儿床边的日夜守护,在灶台前的柴米油盐,与在写字楼里的拼搏,在田地间的耕耘同样重要,其创造劳动价值与经济效益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与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