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监督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
云南检察机关紧盯民生关切,推动跨区域无障碍环境建设系统治理。昆明检察机关针对残障民众反映的地铁出行不便问题,对全市6条地铁线路、103座地铁站开展全面排查,推动整改无障碍轮椅坡道坡度超标、未设置扶手,盲道铺设不连续、盲文标识模糊、无障碍卫生间设置不规范等8类35个问题;针对地铁无障碍设施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工程建设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向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在建地铁项目全面落实无障碍建设标准,从源头杜绝隐患。
同时,云南检察机关发挥“预防性监督”功能,避免无障碍设施重复建设。昆明铁路检察机关针对大理火车站提升改造工程无障碍环境建设设计不规范问题,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监督,创新引入残联“需求端”反馈、船级社专家“技术端”支持、志愿者“体验端”评估,构建闭环治理体系,推动及时修改系统性设计缺陷,按照“五同步”建设标准施工,节约改造资金约800万元。改造后的大理火车站无障碍设施全部达标,残障人士通行效率提升40%,成为滇西首个全流程无障碍交通枢纽。
此外,以小切口作大文章,彰显司法为民温度。云南各地检察机关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点领域,从细节入手,换位体验,依法监督。楚雄州禄丰市检察院针对主城区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缺失或不规范问题进行监督,并探索“检察机关+残联+网格员”协作机制推动长效治理;昆明市检察院针对城区主干道未设置“盲钟”或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进行监督,厘清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以“我管”促“都管”,提升城市形象。
在云南检察机关、残联、住建等部门的共同推动下,目前,全省已完成城市道路无障碍改造3000余条,新增和改造无障碍人行天桥200余座,建设无障碍公厕1000余个,实现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4.2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