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济阳综治中心情理法并重化解工伤纠纷
时间回溯到今年7月,来自湖南的务工者邓某在济阳某工地作业时,左手食指和大拇指不幸严重受伤。受伤后,邓某无法正常生活,前期治疗花费较多,可工地老板王某却迟迟未支付相应赔偿。无奈之下,邓某来到济阳区综治中心寻求帮助,希望能通过调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争议调解室内,双方刚一见面就因赔偿问题产生争执。“我在工地工作不到半年就受了重伤,至今没法正常生活,治疗花了这么多钱,难道不该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吗?”邓某言语中满是委屈与焦急。
“你在务工过程中是不是也有不规范操作的地方,凭什么让我承担一切?”王某也激动地说道。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区综治中心调解员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先耐心安抚两人情绪,引导他们冷静沟通,细致梳理矛盾焦点,为后续开展调解打下基础。
起初,王某态度非常抵触,不愿承担赔偿责任。“王老板,邓某是在工地作业时受伤的,工伤认定采取的是无过错原则,即使违规所致,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也属于工伤,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责任。您作为雇主,依据法律规定理应进行赔偿。”调解员一边安抚王某情绪,一边翻开《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法条逐条解释“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工伤认定标准,还列举了多起类似工伤赔偿案例,让王某清晰了解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过反复沟通,王某的态度逐渐缓和,承认了邓某的工伤事实,但对15万元的赔偿金额提出异议。见状,调解员从情理角度进一步疏导:“王老板,邓某不远千里来咱们济阳打工,勤勤恳恳干了三个月,如今受了重伤,后续还需要康复治疗,生活压力很大,咱们也得多体谅他的难处,赔偿数额可以再商议。”
调解员始终坚持情理法并重,既讲解法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又用真情实感化解对立情绪。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协商,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王某当场通过转账方式将赔偿款支付给邓某,至此,这起工伤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济阳区综治中心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解读法律,用群众信得过的道理化解矛盾,将一件件“烦心事”变为“顺心事”,让“综治中心能够解决问题”成为群众口碑,这种化干戈于无形的调解方式,为公平正义增加温度,为区域和谐稳定注入坚实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