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咸新区法院惩教结合让捕鸟老汉变护鸟使者
原来,对各种鸟类尤其是少见的漂亮鸟类颇感兴趣的刘某,不满足于观赏市场上常见的普通鸟类,便用粘网等禁用工具粘鸟、捕鸟。
慢慢地,“落”在他家的鸟儿越来越多,种类也越来越丰富。后来,他将捕到的鸟儿拿到鸟市出售。今年7月底,刘某因非法捕猎包括黄雀、金翅雀、暗绿绣眼鸟、黄喉�c、红胁绣眼鸟在内的野生鸟类22只并出售牟利被提起公诉。西咸新区法院于案发地村委会进行公开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依法对其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虽已审结,可“后半篇文章”仍在继续……
来到刘某家中,两名法官先与他聊了聊近况、问了问生活,尤其是其当前的家庭生活和经济收入,是否存在困难,有没有需要法院或社区提供的帮助。
刘某笑着摆了摆手:“现在每天就是接送小孙子、再在地里种点菜,日子平平淡淡的挺好。”
法官并未止步于简单的询问,而是与刘某进行了深入、恳切的交谈。他们仔细查看了其社区矫正档案,详细询问矫正期间的学习、劳动及日常表现。
面对法官的关怀,刘某敞开了心扉,多次表达深刻的悔意。在曾经的他看来,“保护动物”“非法捕猎”,这些词汇对于一个文化水平有限的西北老汉来说,实在是太过遥远。而现在:“我现在彻底明白了,那些鸟儿是受法律保护的,再喜欢养鸟儿也不能违法抓鸟儿。”
而当问道以后是否还会“玩鸟”时,他说:“以前不懂法,一时犯糊涂走错路了。经过你们的教育,还有法院到村里的宣传,现在懂法了,以后可以从正规渠道购买保护站繁育的鸟儿,千万不能再自个儿捕鸟了。”
更令人欣慰的是,刘某并未将悔过停留在口头上。在法院和司法所的教育引导下,他逐渐开始用行动践行野生动物保护。他坦言:“我现在看到有人下捕鸟网,不光会上去劝几句,还用我自己的例子告诉他们,这是犯法的!我这样做,就是要把以前做的错事补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