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博兴县司法局规范涉企执法检查
一是“平台之外无执法”。博兴县司法局公布47个行政执法主体名单,梳理行政检查事项610项、检查项3071项,所有涉企执法一律通过“鲁执法”平台进行。截至目前,全县涉企检查1162次,同比减少30.3%,执法检查频次大幅压减。
二是“权限之外无干预”。博兴县司法局编制《博兴县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涵盖16个领域117个行政执法事项,通过“1+4+N”协同监督机制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12次、集中反馈案卷问题125个,行政复议纠错率从2024年同期26.3%降至21.9%,有效防止执法扰企、越权干预。
三是“备案之外无处罚”。博兴县司法局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和涉企检查备案机制,2025年以来,办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减轻处罚案件780件,惠及市场主体780家,减免金额207.97万元,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案件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