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高效庭前调解劳务损害赔偿纠纷

2025-07-04 16:06:51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杨海卿 通讯员任小英)6月30日,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人民法院民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原告朱某入职被告陕西某有限公司。朱某在工地干活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被送往长武县人民医院救治,住院治疗8天。出院后,朱某与陕西某有限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3.9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案卷材料,了解了朱某家庭经济困难,受伤后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争议较大。面对僵持不下的局面,承办法官没有急于求成,而是分别进行沟通,从情、理、法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劝导,厘清双方的责任。经过法官不懈的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陕西某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朱某医疗、误工、护理等各项费用共计22500元。至此,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法院的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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