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中院公开审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2025-11-21 16:06:10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黎志飞)近日,四川省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聚焦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在全州藏寨羌乡设置40个直播点位,对两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公开合并审理,并组织邀请2000余名群众在线旁听。通过以案释法、全程公开的方式,生动呈现了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审理流程和法律逻辑,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切实为劳动者权益保障筑牢法治防线。

  原告刘某于2012年6月入职被告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未足额收到2014年2月至2018年8月的劳动报酬;原告梁某于2015年3月入职同一公司,从事办公室工作,未足额收到2015年3月至2018年12月的劳动报酬。在多次协商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刘某、梁某分别诉至马尔康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及资金占用利息。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审查发现两案被告均为同一公司,案由同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为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审判效率,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对两案合并审理。庭审中,承办法官围绕原告刘某、梁某的入职时间、工作岗位、欠薪事实、欠薪金额等核心问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被告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欠付原告刘某、梁某劳动报酬的事实及金额均无异议,案件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鉴于案件争议焦点明确、事实清楚,承办法官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原则,在庭审直播中当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审理,承办法官迅速锁定两案核心矛盾在于被告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困难,无力立即付清全部劳动报酬;而原告因长期被拖欠工资,已对被告失去信任,担忧自身权益无法实现。

  直播镜头下,承办法官向被告公司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提示其拖欠报酬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原告刘某、梁某理解被告经营实际,缓和双方对立情绪。

  经多轮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资金占用利息,被告将于2026年10月31日前向原告刘某支付劳动报酬33万元、向原告梁某支付劳动报酬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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