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巡回审判守护乡村生态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效果,合议庭决定将此次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进行公开审理,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开展“临案听审”活动,同时还吸引了周边村民自发到场旁听。庭审中,公诉机关还原了案件细节:被告人刘某某为狩猎,通过朋友及电商平台购得配件私自组装枪支,猎捕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小麂一只。公益诉讼起诉人强调,小麂是秦岭生态链的重要一环,刘某某的行为既触犯刑法,更造成不可逆的生态损害。最终,公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并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费及生态评估费,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该案案情及其他典型案例现场释法说理,普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着重强调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不仅触犯法律,更会破坏秦岭生态链完整性,造成野生动物资源不可逆损失,直接影响区域生态平衡。
随后,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讲解,向村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解读生态保护红线及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帮助村民厘清生态保护的法律边界,加深对生态保护重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