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咸新区法院化解隔代房产继承纠纷

2025-12-02 16:08:06 法治新闻 0
  民主与法制网讯(□刘文瑞)“我爸之前就立过遗嘱,2套房子都给我。”20来岁的小怡(化名)脸色涨红。“其中一套拆迁房,是你爸留给我的。”身旁小怡的奶奶徐大娘简单回应一句后,再无言语。近日,陕西省西咸新区人民法院空港新城人民法庭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悉心化解一起房产纠纷案,为三代人找回久违的亲情。

  小怡自幼父母离异,随其母亲在省外生活,与留在本地的父亲李某长年分离,父女亲情日渐疏远,直到李某身患重病时,才回到其身边。彼时,李某立下第一份遗嘱,将名下2套不动产全部指定给女儿小怡一人继承。但因其重病期间,治疗费高昂,徐大娘倾尽毕生积蓄,日夜守护在儿子李某床前照料。为保障母亲晚年生活,李某重新立下遗嘱,将其中1套拆迁房指定给母亲继承。两份遗嘱内容相抵,祖孙二人未能达成一致,于是有了房产继承纠纷之诉。

  案件受理后,法官武粉粉考虑到继承纠纷不仅仅是财产利益的博弈,更是亲情的拉扯,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只会让本就脆弱的亲情彻底断裂,因此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帮助二人打开心结。

  “小怡,能和我说说你和爸爸之间的事吗?”法官轻声问道。温柔的态度、悉心的引导,让小怡逐渐敞开心扉。法官告诉小怡,爸爸对她的关爱、她对爸爸的牵挂从未消散,尤其在爸爸病重时,她连夜赶回,还有那份最早的遗嘱,都印证着父女二人难以割舍的亲情。两份遗嘱,是爸爸在生命尽头对奶奶的感恩与责任,也是他为人子、为人父的最终抉择。同时,法官向小怡释明法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徐大娘,血脉亲情终究是割舍不断的,您儿子之所以立了两份遗嘱,也藏着他的难言之隐。”另一边,法官向徐大娘这样解释。一次次的耐心调解,如春风化雨一般,让冰封的亲情渐渐消融。最终,祖孙二人达成调解协议,一套拆迁安置房归奶奶所有,以保障其安享晚年,另一套归小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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