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酉阳木叶乡综治中心化解供水矛盾
水源之困:发展带来的新考题
2008年,熊某与相关方签订为期20年的供水设备经营权转让协议,其后成立供水站负责木叶乡集镇供水服务,后由其儿媳骆某实际经营。2021年春,为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原供水协议解除,双方约定原有资产仅限老师湾村民自备水源使用。集镇供水任务转由酉阳县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公司选择了其他水源。
随着木叶乡集镇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加,现有供水能力渐显不足。水务公司经勘测确定,需要启用原供水站的水源以保障民生需求。但由于原供水站的厂房、管网等资产尚未撤出,双方就补偿问题产生分歧。
调解之桥:综治中心搭建沟通平台
木叶乡综治中心主动介入,承担起调解重任。调解员经深入调研发现,此纠纷难点在于既要保障集镇群众的饮水需求,又要维护原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中心组织多轮磋商,耐心厘清核心问题:原资产处置已有约定,但当前为公共利益需要启用这些设施,如何实现合理补偿成为关键。
在综治中心的协调下,双方就补偿金额、资产权属、后续施工保障等议题展开充分讨论。特别是针对老师湾地区老用户的用水权益保障问题,调解员提出了既符合政策又体现人文关怀的解决方案。
清泉之约:多方共赢画上圆满句号
经过综治中心的专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7项协议:水务公司给骆某一次性补偿;老师湾水源地的厂房、宅基地使用权及水池等设施所有权归水务公司所有;同时明确施工保障责任,并确保原老用户享受优惠政策。
这份协议既明确了资产处置方式,保障了施工顺利推进,更维护了各方合法权益。尤为重要的是,老师湾的原有用户将继续享受老用户待遇,群众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该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展现了木叶乡综治中心在基层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当发展需求与既有约定产生矛盾时,综治中心通过法理情相结合的调解,找到了保障民生与尊重权益的最佳平衡点,让一泓清泉真正成为了润泽民心的幸福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