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法医保联动筑牢基金追偿防线
王益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张某与铜川某医院医疗纠纷案件经区法院审理认定,该医院对张某的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判决该医院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治疗期间,张某通过医保报销医药费用13万余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医院应将医保基金报销数额的50%返还到王益区医保基金账户,但其未主动归还。
王益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调查程序,督促辖区医保部门履行职责,指导其梳理证据、制定追偿方案,并积极与该医院沟通协调。在多部门协作下,成功追回医保基金6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为从源头上解决涉及第三人侵权责任案件的医保基金追偿问题,王益区检察院会同区医保局、区法院进行座谈交流,围绕医保基金追偿工作中的难点、堵点进行深入讨论,三方达成共识,以会签协作机制的方式明确三方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情通报、调查取证、追偿诉讼等方面的职责分工与协作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