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检察官助老人解除婚姻办五保
1999年12月,张某某与郭某某登记结婚。然而,婚后仅仅一个月,郭某某便离家出走,从此音信全无。
今年初,生活陷入困境的张某某在村委会的帮助下,申请农村五保待遇。村委会工作人员依据结婚证上郭某某的15位数身份证号码到公安机关查询,人口系统内竟查无此人。由于“配偶”郭某某的身份无法核实,当地民政部门无法确认张某某是否存在法定扶养人,申请五保待遇的事就此搁置。为了撤销与郭某某的婚姻登记,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民政部门表示无权自行核查并撤销婚姻登记。无法提供郭某某的身份信息,没有明确的被告,张某某也无法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今年4月,张某某来到东阿县检察院申请监督。受理申请后,曹春燕带领民事行政检察团队迅速成立办案组,全力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办案组先后奔赴民政部门、公安机关、村委会,详细了解张某某与郭某某的婚姻登记情况。办案组还借助公安人像系统,将郭某某结婚证上的照片与人像库比对查询,而系统中一果姓女子与照片人像高度相似,引起了组员的警觉。
为进一步查清真相,办案组在果某某户籍所在地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的协助下,终于找到了已经75岁的果某某。面对检察官的询问,果某某最终承认,当初她使用了虚假的身份信息与张某某进行了婚姻登记。曹春燕深知,只有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才能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有效解决这一行政争议,她多次与民政部门沟通联系,并就该案召开了检察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员们一致同意撤销张某某与“郭某某”的虚假婚姻登记。
听证会结束后,东阿县检察院依法向当地民政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近日,东阿县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正式撤销了张某某与“郭某某”的婚姻登记。与此同时,针对张某某因遭遇虚假登记而无法办理的“五保户”待遇问题,检察机关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为其开通了“绿色通道”,加快了审核和办理进度。
在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张某某终于摆脱了虚假婚姻的束缚,迎来了新的生活曙光。这场跨越多年的维权之路,也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画上了一个温暖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