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武法院推行要素式判决书提升审判效率
2021年9月1日,原告某银行与被告签订了《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网络)版》,被告从银行贷款9.1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2023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止,并约定贷款利率及罚息利率。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还款,银行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调解未果,决定通过“要素式审判”的方式审理。庭审前,法官充分告知双方当事人要素式审判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庭审中,被告表示对案件事实无异议,同意偿还,只因其经济困难无法偿还。庭审后,法官根据案件事实,在制作裁判文书时,采用要素式方式,即向当事人发出了“要素式判决书”,让判决书一目了然。